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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網訊 記者莫小松 馬艷 通訊員韋林汕 近日,廣西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賭徒報警抓自己的案件。被告人陳某、王某、駱某犯賭博罪,判處有期徒刑二年,緩刑二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。
  2013年3月28日,三人相約到柳州市某咖啡廳用撲克牌以“扯頭註”的方式進行賭博。王某輸光了現金2萬元後,又以記賬方式輸給陳某10萬元。次日凌晨零點,3人和阿松又相約回到咖啡廳繼續賭博。王某輸光了3萬元現金後,又以記賬方式輸給陳某33.7萬元、輸給駱某40萬元。王某懷疑陳某和駱某出老千,叫其朋友打電話報警,稱其被人騙賭。公安人員接警後趕到現場將三人抓獲歸案。  (原標題:自投羅網 賭徒疑對方出老千報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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